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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委

作者:兰陵县人民医院  2015/4/15 14:57:38      点击:

      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精神,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兰陵县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。

  一、兰陵县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受院党委领导,是医院党内的执纪监督机构,依据党章赋予的权利,履行“教育、监督、惩处、保护”的职能。

  二、保证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在医院的贯彻执行,检查和监督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。检查和监督党员、干部贯彻医院党委决议,执行医院规章制度情况。

  三、按照从严治党的原则,坚持教育和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,协助医院党委利用多种形式对党员、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,遵纪守法教育和廉政教育。

  四、协助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工作,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党风廉政状况,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。切实抓好本单位纠正行业不正之风,并定期进行分析研究,提出和制定整改措施。

  五、加强制度建设与检查监督,协助医院党委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。协助医院党委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。

  六、对医院中层及以下党员、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,进行初查,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,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处分的建议。配合行政初查涉及政纪的案件。对医院党政领导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情况,及时向县纪委报告。

  七、按照信访工作制度,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,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、控告,对违纪违规的问题进行调查,并向院党委提出处理建议。受理党员、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。协助党组织对受党纪政纪处分党员、干部的教育工作。

  八、及时向院党委汇报上级纪检部门的有关会议精神,提出贯彻及实施意见;拟订年度、阶段和专项工作计划,报医院党委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,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及时报告。

  九、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党风党纪工作事宜。